C1.3 品牌商和零售商 C1.3a 品牌商和零售商可以在供应链相当末端的商品上使用 OCS 标识(例如,较终阶段的产 品所有权必须进行认证)。是否使用该标识并不强制。Wechat:amanda664883237 若品牌商或零售商收到货物后再销售给其他零售商,且货物有粘贴 OCS 标识,则该品牌商 或零售商也需要进行认证。举例来说,品牌商 A 将商品卖给零售商 B,则品牌商 A 也需要 进行认证。 C1.3b 如果产品表示已 OCS 认证,则 OCS 标识必须使用,同时“OCS100 认证”或“OCS Blended 认证”需添加在标识中。其他说明请参考并执行 D1 和 D2 段的要求。 C1.3c 如果产品中的某种单一原料经过 OCS 标准的认证,那么只能针对含有**成分的原 料部分进行声明,而不是针对整个产品进行声明。举例来说,可以声明一只鞋的鞋面是** 棉制成的。 C1.3d 品牌商或零售商需要检查当地***的产品销售标识法以确保能符合当地要求。 C2 – **含量标准 标识 的错误使 用 纺织交换组织会继续努力阻止和弥补所有的非法或错误使用 OCS 标识。同时,纺织交换组 织会公布所有错误使用 OCS 标识的机构,以确保**含量标准的可信性。 d Organic Content Standard **含量标准 **含量标准 *四部分:产品标识 9 D1 – OCS 产品的 标识 D1.1 产品 所有标识都需要参考 D2 的设计要求。 标识需要有文字说明“通过 OCS100 认证”或“通过 OCS Blended 认证”。 D1.1a 在使用 OCS 标识时,需添加认证机构已认证该产品(例如,认证公司名字和/或认证 公司的标识),同时需将被认证机构在认证机构的代码也标注在标签上(被认证公司名字和/ 或认证号码)。微信图片_20181103083840.png D1.1b **含量标识不能长久印刷或张贴在重复使用的包装上。 D1.2 认证文件 当 OCS 标识使用在交易证书上时必须为彩色(潘通色卡 355U 或#009355)并符合 D2 中的 要求。 D1.3 市场和广告 所有标识的使用都需要符合 D2 中的内容要求。 d Organic Content Standard **含量标准 **含量标准 *四部分:产品标识 10 D2.1 标识 在任何情况下,标识必须显示如下,使用从纺织交换组织下载的 PDF 格式或认证机构提供 的格式。 D2.2 颜色 若无其他通知,标识需根据盘通卡 355 U 或#009355 进行显示。 D2.3 尺寸 标识尺寸需要足够大且清晰。 D3 – 获得 标识 D3.1 认证机构 持有有效的能够进行 OCS 认证的认证机构可以向纺织交换组织申请要求标识。 D3.2 被认证机构 被认证机构需向对其进行认证的认证机构申请要求标识。